今后,义务兵退役后复学毕业的大学生,在担任村官时,可优先录取。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获悉的,兵役法修正案草案拟增加此款。
此前,有的常委委员、部队、部门和地方提出,国家组织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包括担任村官,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服务期满后给予就业上的优惠,对解决大学生就业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对义务兵退役后复学毕业的大学生,在参加这一类人选选拔时,应当优先考虑。
据此,兵役法修正案草案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增加规定,退役大学生复学后“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优先录取。
此外,有的常委委员和地方提出,符合由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但本人自愿选择回乡创业的,其土地承包权也应当予以保留。
兵役法修正案草案拟增加此款: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十二年的士官以及符合由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但本人选择自主就业的其他退出现役的士兵,入伍前依法承包的农村土地应当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