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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台州市路桥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医学卫生类学科带头人公告
http://www.zjgwy.org       2021-04-14      来源:路桥区人民政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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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医学卫生类学科带头人公告

 

为高质量推进路桥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根据中共台州市委组织部、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卫生类学科带头人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医学卫生类学科带头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计划和招聘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医学卫生类学科带头人计划一览表》(附件1)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中国路桥网(http://www.luqiao.gov.cn)。

2.路桥区卫生健康局网站:(http://www.luqiao.gov.cn/col/col1685686/index.html)。

3.路桥区中医院医共体(http://www.lqqzyy.com)。

4.路桥区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http://www.tzlqey.com)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户籍不限;

4.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3.报名资料包括:《2021年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医学卫生类学科带头人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相应的社保缴纳凭证;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属于勤工俭学,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相关户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以及其他可以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条件不相符者,不得报考。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招聘方式

采用专业答辩的方式招聘。应聘人员参加现场专业答辩,由招聘专家组对其专业能力进行测评。专家组对招聘对象进行打分,答辩总分为100分,低于75分者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局会同各招聘单位实施。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报考人员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如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按该职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台州市路桥区卫生健康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的台州市路桥区中医院医共体、台州市路桥区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和台州市路桥区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行报备员额编制。

2.已就业者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3.本次招聘人员中,凡符合我区卫生人才引进条件的,其相关待遇按照中共台州市路桥区委、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路桥社会事业人才发展四十条的通知》(路区委发〔2018〕4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4.本次聘用人员在路桥区卫生健康系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

本公告由台州市路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6-89219312。政策咨询请在工作日内联系。

台州市路桥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4月14日

附件1:2021年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医学卫生类学科带头人计划一览表.xls

附件2:台州市路桥区卫生健康系统各招聘单位简介.doc

附件3:2021年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医学卫生类学科带头人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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