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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绍兴嵊州事业单位招聘62人 8月25日报名
http://www.zjgwy.org       2012-08-17      来源: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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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绍兴嵊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的若干规定》(嵊政办〔2004〕42号)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须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计划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2名,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2年嵊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紧缺专业可以1:1进入笔试)。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2012年绍兴地区(或嵊州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绍兴地区(或嵊州市)常住户口(以2012年8月25日户口所在地为准)的社会人员。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口不限。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25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四)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12年8月25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五)必须符合各招聘单位招聘要求(详见《2012年嵊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七)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的计算,截止到2012年8月25日。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8月25日(星期六),上午8:30—下午4:30。


  报名地点:嵊州市人才市场(东南路596号,嵊州二中路口)


  报名方式:登陆嵊州人才网(http://www.szrcw.com.cn/)下载报名表(一式二份,如实填写并粘贴照片),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携带材料:属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交户口迁移证(户口簿)、报到证、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尚未拿到户口迁移证、报到证、学历证书的,可以凭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等原件及复印件,但凡考试后被聘用的对象,须各证齐全后才能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社会其他人员须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随带1寸免冠近照3张。


  选聘到农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报考乡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的,应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出具的服务期满2周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证明(证明可在嵊州人才网http://www.szrcw.com.cn/下载)。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专业),多报的职位(专业)无效。


  (二)笔试。


  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范围为《浙江省人事考试参考用书(2012-2013版)》(《综合基础知识》)及2012年以来的国际、国内重大时事等内容(市广播电视总台除外)。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体检、考察。


  笔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时间届时另行通知。


  (四)确定聘用对象。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向社会公示。


  四、其他规定


  (一)凡在校期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毕业后未解除处分的,报到时因个人原因未取得毕业证的,聘用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及材料有弄虚作假的,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非嵊州市户籍的聘用对象,须在本市工作满五年后,方可调离本市。


  (三)应聘者须于2012年8月28日上午9:00——11:00持本人身份证到嵊州市人才市场(东南路596号,嵊州二中路口)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领取者,做自动放弃处理。


  (四)咨询电话:


  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0575-83012235


  嵊州市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0575-83116085


  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75-83184438


  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75-83186117


  嵊州市规划局 0575-83335376


  嵊州市交通运输局 0575-83018326


  嵊州市水利水电局 0575-83109029


  嵊州市林业局 0575-83185276


  嵊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0575-83339018


  嵊州市环境保护局 0575-83189703


  嵊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575-83331311


  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0575-83360381


  嵊州市广播电视总台 0575-83332209


  附件:


  1、2012年嵊州市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嵊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doc


  3、大学生“村官”报考证明.doc


  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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