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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宁波市江东区公开招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http://www.zjgwy.org       2011-05-13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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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江东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队伍结构,根据江东区部分区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宁波市江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1年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考,特制订如下招考简章:


一、招考条件及职位
(一)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3、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二)招考职位详见附件1。


二、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及现场确认方式,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发给准考证。具体程序如下。
(一)注册报名及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5月19日9时--5月23日9时。
网址:通过江东人事人才网( www.nbjdrs.gov.cn)首页,点击“公开招考”标签进入江东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进入系统后,选择职位报名,填写相关资料,逾期则不再受理报名。
区人事局将对报名人员资格在网上进行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未通过人员可在报名时限内更改报考职位。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5月29日--5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在指定时间内到江东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大厅57—58号窗口(宁波市兴宁路456号,东方商务中心1号楼3楼)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2张1寸彩色胶底照片(2007年以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考录用工作程序
1、发布招考公告。本次招考同时在宁波晚报、宁波人才网、宁波考试网和宁波江东人事人才网(www.nbjdrs.gov.cn)等媒体上发布招考公告,公布招考职位、条件及报名时间与方式。考生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网络报名及现场确认。
2、笔试。由区人事局统一组织。如果该职位现场确认人数和参加笔试人数不足招考指标的3倍,则取消该职位招考指标。本次招考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占总成绩的50%。本次考试不提供相关参考用书。
3、资格复审。面 试前,由区人事局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须带的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报职位需具备相 应工作经历的考生应同时携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实施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书面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在该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录指标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入闱面试或现场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则取消该职位招考指标。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在宁波江东人事人才网(www.nbjdrs.gov.cn)上公布。
5、 体检。按招聘职位从高分到低分1:2比例进入体检,体检严格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 [2007]25号)及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公务员局《关于调整2010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 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90号)执行。
6、考核。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区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共同实施。考核办法参照宁波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办法,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7、 录用。在体检、考核合格者中,按高分到低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宁波江东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如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 高的为拟录用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再加试一次笔试)。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 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的结果都予以公示,3天后无异议的,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四、录用人员待遇及试用期
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半年(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仍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资格,回原单位或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在办理考试录用过程中,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的或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请仔细阅读本简章,如有疑问,请查询87811571和宁波江东人事人才网(www.nbjdrs.gov.cn)。网络技术方面的问题可查询87811564。
2、报考人员必须在5月19日--5月23日期间内报名,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专业)为准。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现场确认和笔试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专业),或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取消的招考指标将在江东区人事人才网上予以公布。
5、录用工作的主要环节要实行严格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检举、申诉和控告。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及考生,要按规定认真追查,严肃处理。举报电话:87740853。
 
 
宁波市江东区人事局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1
2011年宁波市江东区公开招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
 
 
单 位
单位
性质
职 位
(岗位类别)
学历要求
所学专业要求
拟录用
人数
所需资格条件
区政府办公室
机关事务管理局
全额拨款
节能管理(管理)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管理科学
1
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宁波市户籍, 35周岁以下。
区安监局
下属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综合管理(管理)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安全工程、新闻学
1
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户籍不限,30周岁以下。
区城管局
内河管理所
全额拨款
内河管理(专业技术)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建筑学、土木工程
1
具有市政或水利工程工程师资格,五年以上工程现场监管工作经历,宁波市户籍,35周岁以下。
综合管理(管理)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汉语言文学
1
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宁波市户籍, 30周岁以下。
区建设局
房地产管理处
自收自支
老小区整治(专业技术)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土木工程
1
宁波市户籍,30周岁以下。
房屋安全管理(专业技术)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土木工程
1
宁波市户籍,30周岁以下。
法律(管理)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法律类、法学类
1
宁波市户籍,35周岁以下。
区建设局
房屋拆迁事务所
自收自支
综合管理(管理)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法学
1
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宁波市户籍, 35周岁以下。
动迁员(管理)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专业不限
1
一年以上专职从事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经历(区级拆迁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宁波市户籍,35周岁以下。
区检察院
检察保障中心
全额拨款
法律(管理)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法律类、法学类
1
一年以上工作经历,宁波市户籍,35周岁以下。
(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1年5月23日)
备注: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方 式。有意者请于5月19日—23日登陆江东人事人才网( www.nbjdrs.gov.cn)首页“公开招考”标签进入(江东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系统)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考具体程序请认真查阅招考 简章(详见宁波江东人事人才网),垂询电话:0574-87811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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