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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宁波保税区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http://www.zjgwy.org       2011-05-10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体: 】              

因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和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

 

序号

岗位

人数

基本要求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资格条件

1

人力

资源

2

198111以后出生;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最高学历为大学本科者应为高考第一批次录取,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不限。

人力资源、心理学、行政管理、企业管理、工商管理等相关专业

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实务工作满2年以上、有人力资源从业资格证书或担任一定职务者优先

2

社保

管理

1

临床医学、药学等相关专业

有社保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用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办法

1、网络报名

时间:2011年5月11日9时—5月20日12时。

网址:中国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2010年以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0×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

时间:2011年5月20日12时—5月21日15时。

在此期间,将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经资格初审,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数与招考指标数之比低于10: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

3、缴费确认

时间:2011年5月21日15时—5月24日15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宁波人才网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栏目内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浙财综字[2007]2号)。。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1年5月25日9时—5月27日15时。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统一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11年5月28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考一门,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专业知识、文字能力和英语,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对象。招考岗位数为1个的按1:7确定,岗位数为2个的按1:5确定(不足相应倍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笔试成绩公布次日在保税区管委会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所需携带的相关证件。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等情况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

3、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度和气质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评委评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平均分不足75分者淘汰。

面试前先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包括英语听说能力和专业技能测试。测试结果作为面试评分参考。

面试成绩在宁波保税区管委会网站上公布。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考岗位指标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和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等情况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人员者淘汰,并在本岗位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考核。

(四)录用办法

考核结束后,经研究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后办理录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空缺不再递补。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如无合适对象,允许招聘不足或空缺。

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参照公务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定标准确定)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2011年3月1日止。按12个月为1年计算,凡在全日制学校读书期间不能计算为工作时间。

(三)所有职位原则上应按已经明确的专业要求报考,其他相近相关专业适合职位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审核确定,不适合职位要求的专业不能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区分专业方向或研究方向的,其所学专业内容需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相符。全日制高校非应届在读研究生不能以已经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四)本次招考中涉及的其他有关事宜将在宁波保税区管委会网站(网址:http://www.nftz.gov.cn)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五)本公告由宁波保税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4—86820106。本次招聘监督机构为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纪工委(监察室),监督电话0574-86823010。

 

网络技术服务电话:0574-87134959。

 

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 附件1:《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 附件2:《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核不合格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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