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宝教育旗下公务员考试网站
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主页  >> 公告时事  >> 考试公告   
考试公告
2017年浙江公务员考试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理解
http://www.zjgwy.org       2017-03-08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体: 】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www.zjgwy.org)在处理考生问题的时候,就发现了很多考生对省考“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定义等还有疑问,本文就来统一进行解答。

  一、关于“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理解?

  答: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到何时?

  答: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7年3月11日。

  三、如何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答:对于社会人员(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来说,在政审的时候,必须提供工作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的方法有很多种,优先推荐的是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则需要有原单位开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当然必须要有单位签章。中间更换单位,工作经历可以累计的,还需要提供多个单位的劳动合同或书面证明。社会人员在职人员(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书面同意书及盖章。有些农村工作经历或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考生,需要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开具证明,也可提供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者公积金缴纳存单、社保缴纳存单等来证明。

  四、有关两年基层经历认定问题,需要向哪里咨询?

  答:请向报考单位所在地的县级或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咨询。



互动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