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思维
万古基业,必出自雄才伟略。在纵论国际国内大势、描绘改革发展蓝图时,习近平反复强调领导干部要有战略思维和战略眼光。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强调:“我们要……加强战略思维,增强战略定力,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其实,早在2003年任省委书记时,习近平就在《浙江日报》上发表文章指出:“要有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各级党政‘一把手’要站在战略的高度,善于从政治上认识和判断形势,观察和处理问题,……要努力增强总揽全局的能力,放眼全局谋一域,把握形势谋大事,……用战略思维去观察当今时代,洞悉当代中国……”
战略思维是高瞻远瞩、统揽全局、善于把握事物发展总体趋势和方向的思维方法,展示的是看问题的高度和深度。古人讲:“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当前各级领导干部有没有战略思维、具有什么样的战略思维,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全面深化改革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能登多高、能走多远、将抵达何处。
战略思维能力强弱,取决于思考问题的高度、理论研究的深度、知识视野的广度和观察世界的时间跨度。领导干部应在实际工作中培养和运用战略思维。首先要有大局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价值观。个人的格局大,是因为关注的问题大,心中时刻装着全局和长远,才能登高望远。应多思考改革发展的大问题,少琢磨个人的功名利禄;要有以身托天下的担当,将个人的荣辱排除在事业的成败之外。那些整天蝇营狗苟、只顾个人升迁的官员,鲜有能制定出地方长远发展科学战略的。其次要有机遇意识。要善于判断和区分长程因素与短程因素,在长程因素决定的发展趋势与短程因素的干扰中找到平衡点,在机遇窗口开启时牢牢把握住机遇。而且机遇向来青睐有准备的头脑,在机遇出现之前,要自强不息、艰苦探索、超前谋划,让工作富有前瞻性和预见性,为将来升级发展做准备。再次要找到并点亮未来点。找出影响全局发展的主要因素、关键变量和薄弱环节,据此确定战略布局、主攻方向和工作的着力点,确保战略方案能够落地。在战略制定阶段,应该充分运用管理科学的战略分析方法,力求战略方案科学可行,避免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最后要加强战略管控。既要有明确的战略目标、战略重点、优先顺序、主攻方向、工作机制、推进方式和时间表,又要善于根据内外环境变化及时调整战略方案,保持战略方案与时俱进。
法治思维
法律是对社会行为的基本约束,也是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古代明君贤臣无不儒法并用、德法并施以开创盛世。习近平高度重视法律制度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他还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厉行法治,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推进各项治国理政活动的制度化、法律化。”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再次强调:“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法治思维说到底是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务的准绳,它要求崇尚法治、尊重法律,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和推进工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思想观念多元多样多变,各种利益分歧、矛盾冲突相互交织,只有法治才能有效整合各种张力、化解各种冲突,为社会和谐稳定奠定根基。当前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治国能力强弱,直接影响着党的执政根基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习近平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各级领导干部应在实际工作中培养和运用法治思维。首先要坚持依法行政。无论是决策、执行,还是解决矛盾、推动发展、深化改革,都要不断审视行政行为的目的、权限、内容、手段、程序是否合法,自觉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应该大力推进权力清单制定工作,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其次要自觉守法、坚决护法,维护法律和制度的严肃性,维护他人和组织的合法权利。任何人不能搞权大于法、以言代法、选择性执法。尤其是在关涉自身利益时,要做到自律自省、遵章守纪,不搞特权、不搞潜规则。要大力推动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以公开透明保护自己、维护法律尊严。再次要大力支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司法腐败是危害最大的腐败,是压垮政府公信力的最后一根稻草,要坚决抵御和打击司法腐败,加快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让法律真正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让全社会充分相信法律、依赖法律。最后要带头学法,有效普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以实际行动引导全社会自觉依法维护权益,又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