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过渡培训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适应机关工作的能力,增进参公人员对机关工作特点、组织纪律的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13年参公人员过渡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今年计划分四期培训,培训学员为参公单位担任科长(主任科员)及以下参公人员(工勤人员、已参加公务员初任培训者除外),各单位参训单位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培训及报到时间
第一期:8月21日——8月27日;
第二期:8月29日——9月4日;
第三期:9月5日——9月11日;
第四期:9月12日——9月18日。
报到时间:每期培训首日 9:00
三、培训及报到地点
宁波人力资源大厦(兴宁东路228号)三楼报告厅;
公交线路:3路、903路、801路、116-1路在宁波人力资源大厦(市巡特警支队)站下车;168路、291路、117路、639路、354路、158路、117-1路、350路、132路在星河晨光站下车后往东步行10分钟。
四、培训内容
公务员应具备的政治鉴别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等。
五、培训形式与要求
本期培训班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培训采取脱产集中授课、分组讨论、互动式教学、考核等形式,学员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经考核合格的,成绩记入《公务员培训证书》,并进行公务员学分登记。本期培训班费用由市财政列支。
六、报名办法
市直机关有关部门接到通知后,请及时组织参训人员,于8月16日前,将报名汇总表(附件2)通过传真或电子邮箱反馈至宁波市公务员培训中心。参训学员每期第一天报到时当场递交报名表(附件3)及近期本人二寸正面照片一张。
联 系 人:王辉陈梦芝 电话:83867568 83867576
传真:87112923 电子邮箱:nbrcpx614@163.com
联系地址:宁波市兴宁东路228号市人力资源大厦七楼B702
附件1:2013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过渡培训参训单位名额分配
附件2: 2013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过渡培训汇总表
附件3:2013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过渡培训报名表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