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7月起,我市开始进行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历时3年,按照“先入轨、后完善”的要求,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确保了事业单位现有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岗位,平稳顺利完成了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首次聘任工作,这标志着过去身份管理的用人制度彻底退出历史舞台,实现了事业单位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成功转身”。截至目前,全市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范围单位2585家,完成岗位核准单位2573家,核准率99.5%,其中,市直193家,各县(市、区)2380家;完成岗位管理首聘认定单位2457家,认定率达95.0%,其中,市直193家,各县(市、区)2264家;全市已完成入岗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共计49862个,其中,市直9088个,各县(市、区)31740个,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最高等级控制与全省要求相符。
通过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我们取得了三方面明显成效:一是我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基本建立。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设置管理,是一项制度创新,通过实行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单位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二是事业单位以岗定薪的收入分配制度更加规范。岗位是确定工资的主要因素,人员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岗位设置管理为实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供依据,突出岗位绩效的激励功能,逐步形成一整套科学规范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三是我市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进一步转换。实施岗位管理是实现事业单位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重要条件,有利于尽早形成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有利于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有利于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