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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练习
2013年浙江政法干警招考每日一练(13)
http://www.zjgwy.org       2013-08-08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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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根据我国法律,双方都有过错时,双方应依自己的过错承担民事责任。这体现了民法的(  )。


  A.公序良俗原则


  B.公平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


  D.平等原则


  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水泥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如果水泥市场价格在1500元/吨以上则合同不再履行;如果低于这个价格,则应于年底交货。此合同为(  )。


  A.无效合同


  B.附期限的民事行为


  C.附解除条件的民事行为


  D.附生效条件的民事行为


  3.李某现年15岁,那么李某可以不征求其父母同意而独立决定实施的,民事行为是(  )。


  A.申请公司登记


  B.申请改变自己的名字


  C.出卖自已的房屋


  D.接受赠与


  4.在下列客观现象中,可以被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是(  )。


  A.梅雨


  B.冬季


  C.我国西部地区的开发工作


  D.某项科研技术研究开发的成功与否


  5.根据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可以将民事权利分为(  )。


  A.财产权和人身权


  B.主权利和从权利


  C.绝对权和相对权


  D.原权和救济权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zjgwy.org/> 解析 题目或解析有误,我要纠错


  1.B【解析】在双方都有过错时,民法要求依据双方的各自过错承担民事责任,这体现的是民法的公平原则。故选B。


  2.C【解析】既然为“合同不再履行”,说明合同已经生效,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


  3.D【解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在四个选项中,李某在没有父母同意而能独立决定的只有接受赠与这一民事行为。故选D。


  4.D【解析】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必须为将来的事实、能否成功不能确定的是合法的事实、被设定为控制意思表示效力的条件。故选D。


  5.C【解析】根据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民事权利可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故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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