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宝教育旗下公务员考试网站
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主页  >> 申论资料  >> 热点时评   
热点时评
每日时评:“幕后哥”只是公务员经商的小标本
http://www.zjgwy.org       2011-08-16      来源:浙江公务员网
【字体: 】              

    一组电视婚恋节目的视频截图近日在网上快速传播。一名自称既是公务员又是私企董事长、年收入50万元的男嘉宾火速蹿红,他自我介绍说:“因为公务员不能参与经商,但我占有这个公司51%的股份,所以我是这个公司的幕后老板。”网友纷纷调侃他为“幕后哥”。据调查证实,“幕后哥”系江西九江市人防办公职人员,名叫蔡报晖。(8月14日《天府早报》)  


  对公务员不得经商,公务员法有这样的明文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按照“幕后哥”的说法,他没有公开管理经营他的公司,属于地下活动性质的“幕后老板”。不过他忘了,幕后老板也是老板,而且是公司的控股股东,这和公务员法条款对照一下,涉嫌违反公务员法已是板上钉钉的事。  


  “幕后哥”之所以自曝内幕,还说在短短两年里使公司资产翻了10倍,大概是为了证明他的实力和诚信,从而得到更多女嘉宾青睐。殊不知,敏锐的网友一下子发现了问题,并质问:既然一开始就说“公务员不得经商”,为什么又大说自己如何如何当幕后老板,“幕后哥”是脑子进水了,还是把亿万观众当傻子?  


  我的回答是,“幕后哥”并不傻,能在机关和商场左右逢源的人,想必是一个聪明人。而聪明人之所以自曝当“幕后老板”的秘密,大概有两种情形:第一,这是“白马非马”的潜规则使然,只要不明目张胆地开公司做生意,公务员经商就不会被认定为经商,更谈不上处罚了;第二,类似这种遮遮掩掩的公务员经商模式在现实中太普遍了,因为普遍所以习以为常,即使曝光了,有“法不责众”为后盾,也没什么可怕的。  


  与之佐证的是,《人民论坛》杂志曾就公务员经商现象对县区一级公务员展开调查,结果显示,近七成被调查者认为这种现象“非常普遍”。论级别,“幕后哥”只是一名普通公务员,论身家,也仅是年收入数十万。依常识推断,在汹涌的公务员经商潮中,他肯定不是最“卓越”的,顶多算“入门级别”。更多更具运作能力的“大幕后哥”或”超级大幕后哥”在潜伏着闷声发大财,然后淡定地看着这个叫蔡报晖的“小幕后哥”因自我夸耀而被网友围观。  


  在舆论质疑下,我们有理由相信“小幕后哥”会受到相应的处理,但如果因此认为公务员经商现象会收敛,那未免也太天真了。现有的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经商只作了原则性的禁止,在处罚措施上也过于笼统,形同于无,如“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违法成本如此之低,手握公权的公务员一旦有机会,怎可能不会纵身跳入商海,谋求权力变现呢?  


  公务员法必须对公务员经商作出更详细的认定以及更具操作性的惩处细则,不然,“幕后哥”还会层出不穷,曝出一个个让普通百姓瞠目的“幕后老板”。




互动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