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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时评:治理就业腐败不应止于媒治
http://www.zjgwy.org       2010-12-28      来源:浙江公务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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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到明年才毕业的大学生,竟被安排进了家乡湖南冷水江市财政局工作,享受事业编制。近日有网帖爆料称,湖南省冷水江市人事局局长曹长清就这样为还在上学的儿子找到了工作,且经过了该市相关领导的层层批示。该市人事局一位副局长回应称,“开会时确实有这么一个决定,就是照顾一把手亲属子女工作”,并称“如果这个事你们查还多的是”。


  不出意外的话,这起事件,会与此前曝光的违规招聘一样,启动调查,进行问责。然而,在笔者看来,这些被网帖曝光、媒体报道的违规招聘事件,不过是“冰山一角”,或者说,被曝光是小概率事件。


  一次次的媒体曝光,并不能对现实有多大改变。只要简单回顾今年的违规进入公务员队伍、事业单位事件,就会发现,在这方面,一些单位是前赴后继。比如,11月曝光的福建省屏南县财政局下属收费票据管理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事件,其招聘要求条件确定为:“获得国外学士学位,国际会计专业,大学英语四级,屏南户籍,女,年龄25周岁以下。”连装模作样的回避也不做一下。


  “如果这个事你们查还多的是。” 冷水江市人事局副局长的话,是为该局的做法找理由,听上去令人生气,但这却是一句实话。如果要治理就业腐败,当顺着这句话,严查下去。


  媒体当然没有查清楚的实力,以往的媒体调查,都是根据网帖,去相关部门查证。但怎么去查?谁会配合媒体调查?而能查且有义务查的,应该是司法机构和纪检部门。


  我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回避暂行规定》明确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的录用等公务活动中,凡涉及直系血亲等亲属关系的,应自行申请回避,不得参加有关调查、讨论、审核、决定,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施加影响。


  就业腐败不仅破坏公平就业环境,更影响大学生竞争积极性,影响企业竞争力,影响我国的教育发展和人才培养。


  但从近年来曝光的就业腐败事件分析,能够走通的渠道,只有在论坛发帖、引起媒体关注、通过舆论监督、再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其间有着太多不确定因素,甚至风险。论坛发帖,会不会招致打击报复?发帖会引起媒体关注吗?媒体报道之后有关部门会严肃处理吗?笔者担心,随着类似报道增多,能获得媒体关注的就业腐败事件,会不会要求“新奇特”。


  提高维权意识,加强舆论监督,对于遏制就业腐败当然有一定作用,但更重要的是,完善相关法律与问责机制,这才能给大学生提供公平的就业环境。除了严格执行前述针对领导干部的规定之外,还必须推行公职人员子女从业申报制度、公开制度,加强对公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早在去年9月,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已明确提出“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今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配偶、子女从业情况”也被列为干部应报告的事项。但正如一些评论指出的,报告属于组织监督,公示属于群众监督、社会监督,报告却不公示,其对维护就业公平的作用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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