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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公务员考试常识积累:国体和政体
http://www.zjgwy.org       2019-11-30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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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测常识判断考点范围很广,一般包括政治、法律、经济、人文、历史、地理、科技、生活等方面,需要小伙伴们长时间不间断的积累。今天浙江公务员考试网(www.zjgwy.org给大家带来的是“国体和政体”考点,希望大家能够掌握!


  关于我们国家的国体和政体,在《宪法》中都有明确具体的规定,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但是当我们说到国体与政体时,我们应该不仅仅知道国体与政体分别是什么,还应该知道它们的内涵与本质,所谓“知其然,知其所以然”,这样我们才算是真正明白了什么是我国的国体与政体。


  一、我国的国体


  《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一条即是对我国国体的表述,归根结底,国体,即国家性质,反映的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也就是说,国体所表明的是国家政权掌握在什么阶级手中,什么阶级是统治阶级,什么阶级是被统治阶级。分析《宪法》第一条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工人阶级领导的”,指工人阶级是国家的领导阶级,“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指工农联盟是国家政权的阶级基础,而“人民民主专政”,是对我国国家政权的阶级属性所作的质的规定,我们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


  既然是人民民主专政,就说明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就是人民当家做主。然而,细心的人可能已经发现了,“人民民主专政”这个词里,不仅有“民主”,还有“专政”,“民主”是对人民而言的,那么“专政”的对象是谁呢?是敌人。我们知道在现阶段,国内仍然有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危害社会安定的敌人存在。因此对敌人要实行专政。对人民民主,对敌人专政,这便是我们的国体的内涵了。


  二、我国的政体


  《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这一条是对我国政体的表述,说明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体,即国家管理形式,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统治阶级为维护其根本利益,总是力求采用最有效的政权组织形式,那么人民是如何组织自己的政权来维护自己的利益的呢?


  人民就是通过民主选举人大代表,让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然后人大代表组成了人民代表大会,组成了国家的权力机关,也即《宪法》第二条所表述的“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国家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的,但是人民其实并没有直接行使管理国家权力,是间接行使的。


  综上,我们的国体,本质上是指国家的性质即阶级本质,是人民民主专政;我国的政体的含义是政权的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例题:下列有关我国国体和政体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 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B 我国的国体是工农联盟


  C 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


  D 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是人民当家做主


  【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我国的国体与政体。A选项,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确;B选项,工农联盟不是我国的国体,是我们国家政权的阶级基础,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错误,C正确;D选项,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是人民当家做主,正确。所以本题正确答案为B。


  通过本题可以看出,国体与政体部分的考点不难,但是理解消化起来有点复杂,所以我们一定要记住结论,这样才能准确高效做对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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