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政治素质高,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无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2.年龄35周岁(1985年12月以后出生)以下;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社区矫正和社会工作专业者优先;
4.户籍为温州地区;
5.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无精神病史,具有正常劳动能力能够胜任工作岗位要求。
二、薪资待遇
薪资待遇按照区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7日-12月25日
工作日8:30至12:00,14:00至17:30
2.报名地点: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大楼东裙楼3楼政治处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胡继武,0577-86968578
3.需提供的材料: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证明、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可通过登录“温州公安”微信公众号的“温警在线”申请)及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要认真填写《龙湾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招聘报名表》(附件1),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取得面试资格。
2.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统一截止为2020年12月25日。
(三)聘用方式
根据报名材料审查结果择优筛选入围人员,录用考试采取面试(面谈)方式进行,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面试(面谈)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请各报名人员务必保持电话通畅。
(四)体检
入围体检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参照企事业人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五)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实行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由用人单位制定工作期间管理和考核办法。
四、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湾区司法局负责解释,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标准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龙湾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招聘报名表
温州市龙湾区司法局
2020年12月17日
龙湾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招聘报名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照片粘贴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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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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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婚姻状况 |
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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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教育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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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 教育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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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现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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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址 |
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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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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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和工作情况 |
起年月 |
至年月 |
单位或学校名称 |
从事何工作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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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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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专业和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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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声明:上述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担取消招聘资格的责任。 报名人(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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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