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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机关
2018年浙江公务员考试省高级人民法院面试公告
http://www.zjgwy.org       2018-03-13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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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招录法官助理面试通告


  根据法官助理招录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招录法官助理面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入围面试考生名单


  入围面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通过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招录工作人员给入围考生发送是否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确认短信,考生须根据短信要求回复确认。


  放弃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考生须填写《放弃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18年3月21日上午9时前通过拍照、传真等方式发送至短信通知中的联系人,并将《放弃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声明》原件寄至杭州市马塍路5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人事处收。


  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或者发送确认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短信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资格复审


  (一)时间和地点。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3月23日9:00-12:00;地点: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杭州市马塍路5号)12楼会议室。


  (二)材料要求。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研以上应届毕业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2寸正照1张、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仅证明考生为应届毕业生身份,是否签约不影响资格复审)、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证书、A类、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社会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2寸正照1张、户口簿、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证书、报考职位所需要的硕士学历学位证书、A类、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还应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或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7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材料不全、不实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将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四、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为3月25日,地点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杭州市马塍路5号)。考生通过资格复审后发给面试通知书,载明具体时间等相关要求。


  五、查询总成绩


  3月26日上午10时以后,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本人总成绩、所报考职位排名及是否入围体检。


  六、体检


  体检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考生根据通知参加体检。


  联系方式:


  0571-87058741(电话),0571-87057686(传真)


  附件:1. 入围面试考生名单


  2. 放弃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声明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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