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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平湖市教育局2022学年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http://www.zjgwy.org       2021-11-17      来源:平湖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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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教育局2022学年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师资层次,促进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平湖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就平湖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40周岁(即1980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5.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填写的信息、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如在任一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二)招聘范围

专业对口且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有关条件(见附件1),同时满足以下任意一条:

1.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且本科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类第一段(第一批,含普通类“三位一体”提前批录取并达到当年第一段分数线)、体艺类提前批及第一批录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阶段均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且具有相应学位。

2.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必须为位列QS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200名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同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3.“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的师范类高校(按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名单为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4.国(境)外高校本科学历(学位)人员,必须为位列QS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100名高校的本科学历(学位)人员,同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5.具备以下条件的可报考职业类专业课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包括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并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或省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以及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和中国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国家级一类大赛前20名,国家级二类竞赛前15名;省级一类大赛前5名,省级二类大赛前3名)。

6.具备以下条件的可报考职业类实习指导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包括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并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中国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选手;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决赛单人赛项前10名、双人赛项前7名、三人赛项前5名的选手)或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省级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省级一类大赛前3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招聘信息

在中国平湖门户网(http://www.pinghu.gov.cn/col/col1530990/index.html)平湖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栏、平湖人才信息网(http://www.phrcsc.com.cn/)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

1.网上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1年11月18日9:00起至2021年11月30日16:00。报考人员登录平湖市教师招聘网报平台(zp.phedu.net),按提示完成注册、报名和资料上传。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材料

(1)高校毕业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学位认定证书)扫描件;

(2)本科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类第一段(第一批,含普通类“三位一体”提前批录取并达到当年第一段分数线)、体艺类提前批及第一批录取专业证明扫描件;

(3)相关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

(4)其他能证明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材料扫描件;

(5)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扫描件;

(6)近期一寸证件照1张。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11月18日—11月30日。市教育局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2021年11月18日9:00—11月30日16:00),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

考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时提供的所有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平湖市教育局2022学年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聘报名信息表》(附件2)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应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参加考试。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形式和内容

经资格复审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复审数比例确定是否增加笔试环节,其中:招聘计划数1名的按1:15比例,招聘计划数2名的按1:10比例,该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复审数超过以上比例的则增加笔试环节,再根据笔试成绩按以上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面试除职业类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外,均采用试讲和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成绩=试讲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职业类实习指导教师岗位采用实际操作和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成绩=实际操作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成绩于考试当天告知考生。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名额数1:1确定拟参加体检的对象。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若考试成绩相同,以试讲成绩(实际操作成绩)高者排位在前。

(五)签约

(1)本次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在招聘考试现场签约,请各位应届毕业生随带就业协议书参加招聘考试。

(2)签约具体时间、地点以考试当天通知为准。

(3)逾期不到,视作放弃。放弃签约造成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若考试成绩相同,以试讲成绩(实际操作成绩)高者排位在前。递补人员另行通知。

(4)拟录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解除协议。

(六)体检、考察

由市教育局统一对拟定对象组织体检,体检的要求和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操作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操作规范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考察由市教育局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造成拟录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考试成绩相同,以试讲成绩(实际操作成绩)高者排位在前。拟录用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

在中国平湖门户网(http://www.pinghu.gov.cn)平湖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栏、平湖人才信息网(http://www.phrcsc.com.cn/)对拟录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在2022年8月凭个人档案到平湖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报到后学校按相关文件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人才政策

录用聘任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招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符合平湖市教育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不少于五年服务期的,可享受相应教育人才引进奖励。奖励政策按平湖市《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人才引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摘录内容见附件3)执行。

五、其它说明

1.疫情防控。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2.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3.本次招聘拟录用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及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学位认定证书)。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取消录用资格。所有拟录用人员均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4.本次公开招聘在平湖市人力社保局、平湖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73-85060570 (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3-85061050(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5.未尽事项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

平湖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俞老师 0573-85557289

金老师 0573-85236899

陈老师 0573-85236887

浙江省平湖中学 张老师 0573-85087123

平湖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宋老师 0573-85133960

平湖技师学院 宋老师 0573-85219551

附件:

1.平湖市教育局招聘2022学年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需求计划与岗位报考要求

2.平湖市教育局2022学年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聘报名信息表

3.平湖市《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人才引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摘录

平湖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16日

附件1-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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