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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海宁市妇幼保健院编外合同制人员招聘公告
http://www.zjgwy.org       2021-11-09      来源: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卫生计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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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妇幼保健院(浙大附属妇产科医院海宁分院)2021年11月编外合同制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海宁市卫健系统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单位业务发展和用人需求,现就海宁市妇幼保健院(浙大附属妇产科医院海宁分院)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1名,具体要求详见招聘条件及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报名材料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并注意核实邮件是否发送成功。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至11月17日(星期三)16:30(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附:①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扫描件;②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③户口本原件扫描件;④个人简历等其他能证明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材料扫描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报名邮箱:1326570799@qq.com。

应聘人员需保证本人提供的所有报名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任何不实,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人事科0573-87291855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适应相应岗位工作要求。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户籍等要求,对有户籍要求的岗位,以2021年11月1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止到2021年11月17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年龄18~35周岁(1985年11月8日至2003年11月17日期间出生)。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考试考核人员名单,并向入围考试考核人员发送通知书并电话联系,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通畅。

(二)考试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考核办法如下:

1.报名人数达到招聘人数3倍的,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中笔试内容主要为岗位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为职业道德及专业相关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综合成绩相等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前面。报名人数不足招聘人数3倍的,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2.考试时间、地点视疫情发展及报名情况确定并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考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申请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招聘过程信息均在海宁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智慧医院-智慧医疗(院平台)-医院微网公告栏公布,届时考生可全程查询。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市卫生健康局(http://www.haining.gov.cn/col/col1460443/index.html)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依据《劳动合同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项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输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体检等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咨询电话:0573-87291855,13586424075

监督电话:0573-87017385,87017301

海宁市妇幼保健院(浙大附属妇产科医院海宁分院)

2021年11月8日

附件: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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