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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咨询者:王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两年工作经验的审查的问题,参加工作的企业集体都没有社保,有合同、离职证明,另外个人档案里也有一份关于试用期满转正定级的表(人社局有敲红章),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为有两年的工作经验吗?
提问时间:2017-11-06 13:44
管理员解答好评率:100%
你好,工作经历证明的方法有很多种,优先推荐的是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则需要有原单位开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当然必须要有单位签章。中间更换单位,工作经历可以累计的,还需要提供多个单位的劳动合同或书面证明。社会人员在职人员(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书面同意书及盖章。有些农村工作经历或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考生,需要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开具证明,也可提供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者公积金缴纳存单、社保缴纳存单等来证明。
解答日期:2017-11-06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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